——宝山区红十字会组织《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2022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正式实施。一系列新实践、新举措、新要求被列入了其中,为新时代上海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能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区红十字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促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宝山区红十字会于7月22日下午组织《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学习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在区红会机关设立主会场,同步带动街镇红会干部与工作人员参加。会上,邀请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的林继凯律师对《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进行了宣讲解读。林律师曾长期在宝山区红十字会工作,投身律师行业后被聘为上海市多个区红会的法务,既有丰富的红十字业务工作经验,又积累了一定的行业法律工作实践。授课中,他围绕“《条例》修订正当其时、《条例》内容恰逢其势、《条例》实施曲得其宜”三个方面,对照新旧《条例》的修改,结合具体事例,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条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帮助大家弄清了“《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如何落实?”等基本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区红十字各级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和对条文的理解,达到了领会《条例》精神要义、把握《条例》新的要求、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的目的。
为了深化学习培训的效果,区红会领导就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明确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化《条例》的学习。区红会机关要带头学好用好《条例》,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把学习《条例》纳入到工作例会和急救培训等内容,指导街镇红会开展好经常性学习,推动《条例》规定和要求落到每一个站点、每一名红十字工作人员。二要搞好《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区红会网站和微信服务号,及时传播市红会关于《条例》的权威解读,反映区红会和基层学习宣传《条例》的动态,并结合“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向爱心企业和红十字会员宣讲《条例》内容,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三要推动《条例》的落地。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召开区红会六届五次理事会,全面对照《条例》检视区红会的工作,深入查找与《条例》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精细筹划好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在对标对表、检视和解决问题中推动区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