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 日下午,宝山区红十字会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区红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红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春娟主持。
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指示及通知精神,传达了中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文件要求,观看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辅导视频,开展了区红会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并围绕“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建设廉洁红会”进行了学习交流。
总结中,陈书记强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既是汲取前期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又是一次对标上级要求查漏补缺的践行,更是对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动员部署,要求区红会全体党员做到:
一是要深化《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在深化《条例》学习上下功夫,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从理论源头加深对党的纪律规矩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精研细读,根据需要延伸学习《条例》涉及的相关法规制度。对退休党员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做到全员覆盖。
二是要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突出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运用好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好“身边人”。持续挖掘本土廉洁元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弘扬廉洁理念,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三是要持续加强组织指导。继续加强与上级指导部门的沟通联系,常态化深入基层党支部,加强指导的精准性有效性,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党纪学习教育经验成效,坚持清正廉洁、担当奉献先进典型引领,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把讲求实效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