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红十字会向江西、江苏、安徽、湖北、浙江、云南、贵州等七个省红十字会划拨总计224.02万元款物,用于支援当地防汛救灾工作。
6月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近期,长江、淮河等流域,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湖泊处于超警戒水位,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严峻。
6月28日和7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两次重要指示,要求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召开全国红十字系统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国红十字系统做好灾害救援救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总会部署,为援助受灾地区救灾救援工作,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从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外省市灾害救灾救援项目”划拨资金150万元,棉被、毛毯、帐篷、家庭应急包等物资价值74.02万元,分别对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江西省,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江苏、安徽、湖北三省,浙江省受灾严重地区,以及上海对口支援地并遭受灾害的云南和贵州共七个省红十字会给予支持,援助款物合计224.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