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关于加强上海市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沪红发[20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两公开、两透明”工作,2016年年初,宝山区红十字会委托上海达旦会计师事务所,对宝山区红十字会2015年度(2015.1.1——2015.12.31)人道救助基金(以下简称“人道救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达旦会审字(2016)第1020-1号)。现将审计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5年度人道救助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度人道救助基金收入1,544,935.51元,支出1,157,743.50元,当年收支结余387,192.01元,上年度结余转入1,403,404.95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1,152,229.22元、限定性净资产251,175.73元),期末累计结余1,790,596.96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1,347,882.21元、限定性净资产442,714.75元)。收支明细如下:
1、收入1,544,935.51元,明细如下:
(1)为尼泊尔、西藏地震及天津火灾爆炸等灾难捐款154,500.00元;
(2)接受上海新世纪纪念章有限公司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曲石镇援建希望小学定向捐款500,000.00元;
(3)为本区大病青少年募捐款406,426.02元;
(4)本区医疗卫生单位“5.8门诊一日捐”活动捐款102,797.00元;
(5)区红会设置募捐箱捐款3,335.17元;
(6)爱心人士日常捐款362,282.80元;
(7)利息收入15,594.52元。
2、支出1,157,743.50元,明细如下:
(1)上缴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用于尼泊尔、西藏地震及天津火灾爆炸等灾难捐款154,500.00元;
(2)支付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用于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曲石镇援建希望小学捐款500,000.00.00元;
(3)用于救助本区患大病青少年89人,慰问款267,000.00元;
(4)用于“千万人帮万家” 红十字帮困活动,帮困对象830户,帮困款166,000.00元;
(5)资助宝山区癌症康复俱乐部2014年、2015年资助款20,000.00元;
(6)用于特殊精神病人关爱项目10,000.00元,对在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118名符合条件的患者予以救助;
(7)用于大场镇液化气爆炸受伤困难家庭救助慰问款10,000.00元;
(8)用于救助2名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区红会配套救助款20,000.00元;
(9)用于区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家庭2户、特殊血友病患者救助10人次以及1名艾滋病患者慰问款共计7,504.00元;
(10)人道救助基金业务支出2739.50元,其中:支付
审计费2,500.00元;支付银行购支票等手续费、工本费等239.50元。
(二)2015年度市红会拨入专项救助款收支情况
2015年,来自市红会的用于本区居民申请的先心病、麻风病、造血干细胞移植、火灾等项目救助款共计82300.00元,当年发放完毕。2015年期末无结余款
(三)区内各街镇捐款收支情况
2015年区内各街镇(园区)红会向西藏、尼泊尔地震及天津火灾爆炸等灾难捐款共计211,901.20元,经审计,该款项已通过区红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全部上缴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
[街镇(园区)发生金额不包括除西藏、尼泊尔地震及天津火灾爆炸之外的本级人道救助基金收支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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