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
新学年好!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新学年参保缴费开始了。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1996年9月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共同推进、管理,覆盖了全市240余万名0-18岁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是对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人群)的补充。截至2024年5月,互助基金累计为243.3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费用达38.9亿元。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被广大家长称之为 “生命绿卡”、“孩子们的保护神”。
参加对象:①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特殊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儿童)。②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散居儿童(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③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注:已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属于参保范围。
收费标准:2024学年(2024.9-2025.8)0-5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后出生)每人170元,6周岁以上每人150元。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社区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特困人员中的儿童,可凭低保证明或区民政局开具的参保凭证,免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费用。
缴费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互助基金待遇。本市户籍新生儿(含《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在出生后的两个月内(含两个月);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人员同住子女等,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单签发)的一个月内(含一个月),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途径:
1、线下缴费:
在校(园)的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其他散居少儿,到户籍(《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纳参保费。
2、线上缴费:
0-2周岁上海户籍儿童、《上海市居住证》达标人员同住子女在户籍地、居住证居住地参保,学校已完成参保信息登记的托幼机构儿童、在籍在册学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APP”、“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的“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项目(0-2周岁散居儿童集中参保)、(幼托机构儿童和在校学生集中参保)”,自助办理参保缴费。
★享受待遇: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者因伤、病住院,其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金按比例支付。部分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按最高限价支付。
患大病(指: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符合规定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肾、肝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异,接受肾透析),以及符合规定的罕见病特异性治疗药物(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经参保所在地的区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享受大病专科门诊、罕见病支付待遇。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累计最高支付为10万元;大病患儿住院和专科门诊累计最高支付为20万元;罕见病特异性药物累计最高支付为10万元。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的,累计最高支付为20万元。
重要提醒:
1.须遵守划区定点医疗规定,方可享受互助基金支付待遇。参保后请仔细阅读《医疗证》上住院须知等内容。或登录“上海市红十字会”官网、关注“上海市红十字会”微信订阅号,查看“少儿基金”栏下的基本政策内容。不在规定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互助基金按学年度参保并享受相应支付待遇。学年中途转学至外省市就读的学生,自办妥转学手续之日起中止待遇;学年中途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效之日起中止待遇。
3.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部分,均由医院记账结算,请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提交医疗证或出示“随申办”实时电子医疗证,转诊的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
4.医疗费用(包括跨学年分段结算的医疗费用)应于患儿出院(包括中途结算)、门诊的三个月内向所属区基金办申请结算(报销),逾期则视为放弃结算(报销)的权利。
5.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受政府委托,承担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人群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职能。
6、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52122999,各区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详见医疗证。请登陆“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或关注“上海市红十字会”微信订阅号,了解更多信息。上海市红十字会官网: http://www.redcross-sha.org.cn。也可登录宝山区红十字会网站:http://hszh.baoshan.sh.cn/进行了解。
7、宝山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36071806或36071807,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