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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配送护理用品”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各区县红十字会
2、项目救助对象:
①、服务对象本人具有本区户籍;
②、服务对象本人和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救助标准;
③、服务对象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④、服务对象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且居家护理;
⑤、服务对象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3、项目救助标准:
宝山区红十字会为每一位救助对象每人每月提供平均价值约200元的护理用品。其中:成人纸尿裤30条、一次性尿片70片、床用护理垫10片,湿纸巾1包。
4、工作流程:
5、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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