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困难家庭中的造血干细胞移植者提供一次性救助。
一、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患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以及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
(二)0-18岁白血病患儿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救助,不申请本项目。
(三)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中每个人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四)患者已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且申报时间不超过3个月。
二、救助标准
(一)施行非血缘(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6万元。
(二)施行半相合血缘(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4万元。
(三)施行全相合血缘(骨髓、外周血)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
三、救助流程
(一)申请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申请救助,须在实施移植手术后3个月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定点移植医院出具的“造血干细胞移植证明”原件。
2、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或参加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证明)复印件。
4、高分辨配型报告复印件。
(二)受理
1、申请对象为本市户籍的,由街(镇)红十字会接受申请并对救助申请材料初核。
2、申请对象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患者的,由区“少儿基金办”进行初审。
3、申请对象为非本市户籍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的,由高校红十字会接受申请并进行初审。
附:
1.相关解释及说明
2.申报须知
3.救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