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红十字救助体系,切实帮扶困难特殊群体,保障残障少儿身体健康权益,减轻残障少儿家庭就医参保经济压力,在全区组织开展未入学残障少儿住院基金参保费用减免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减免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未入学残障少儿,可申请本项目参保费用减免:
(一)具有宝山区常住户籍;
(二)属于未入学状态的残障少儿(0-18周岁);
(三)持有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或纳入阳光宝宝卡救助范围;
(四)已享受低保参保减免政策的残障少儿及阳光宝宝救助对象,不纳入本项目救助范围。
二、减免标准
对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全额减免其申请对应学年的少儿住院基金参保费用。
三、职责分工
(一)区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整体统筹管理、横向部门联系、数据汇总统计、经费拨付报批和档案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二)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实申请对象身份,精准认定本区持证残障少儿、阳光宝宝救助对象资格,做好材料初审、名单汇总及政策告知等工作。
(三)区红十字会:对最终确认的救助对象落实参保费用减免政策,所需经费从区红十字会人道基金专项列支。
四、项目流程
(一)名单比对筛查。每年7月初,区残联汇总梳理全区当年未入学残障少儿及阳光宝宝救助对象名单,报送至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将名单移交区医保局开展数据比对,剔除已享受医保相关救助的人员,形成初步减免对象名单。区少儿基金办及时将医保比对后、符合医保救助条件的人员名单推送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留存。
(二)政策告知及自主申报。每年8月初,区残联依据初步减免名单,逐一通知辖区内未入学残障少儿、阳光宝宝救助对象家庭,同步发放《宝山区红十字会未入学残障少儿及阳光宝宝参加少儿住院基金减免参保费用申请表》。家长自愿为孩子参保当年度少儿住院基金的,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提交至区残联进行初审。
(三)材料汇总报送。每年8月25日前,区残联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初审工作,按“一人一表”要求整理汇总,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少儿户籍证明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或阳光宝宝卡复印件及人员汇总名册,统一报送至区红十字会。
(四)材料终审备案。每年8月底前,区红会对所有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逐一核查终审,确定最终减免对象名单,区少儿基金办将名单推送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备案。
(五)费用核算拨付。每年11月,区少儿基金办汇总当年度参保减免人员名单、减免总费用,报请区红十字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完成费用支付工作。
五、救助办理流程
(一)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需在每年8月初集中申报,提交书面申请及以下佐证材料:
1.少儿户籍证明复印件;
2.少儿残疾证复印件或阳光宝宝卡复印件。
(二)分级受理审核
1.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查申请对象的户籍信息、残疾身份或阳光宝宝救助资格,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确认。
2.区少儿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表、户籍证明、残疾证、阳光宝宝卡等全套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逐项复核。
(三)费用减免落实
对两级审核均通过的申请对象,全额减免其当学年少儿住院基金参保费用,减免资金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承担。
六、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宝山区红十字会未入学残障少儿及阳光宝宝参加少儿住院基金减免参保费用申请表
宝山区红十字会
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
宝山区红十字会未入学残障儿童及阳光宝宝参加少儿住院基金减免参保费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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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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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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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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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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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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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阳光宝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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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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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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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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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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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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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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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其他方面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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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人联合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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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十字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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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如实完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