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以来,上海市红十字会始终依法履行职责,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2003年,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以及《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规程》,结合上海实际,相继出台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开展红十字工作办法》、《上海市高等院校开展红十字工作办法》,为上海学校红十字工作的深化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上海共拥有红十字青少年会员约60万人,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技校)和高校红十字会建会率分别为88.7%和89.3%;上海市红十字工作达标学校300余所,上海市红十字工作示范学校37所,全国红十字模范校11所。
多年来,宝山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认真贯彻市红十字会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弘扬红十字精神为宗旨,以传播红十字理念、激发青少年热情为目标,以学校红十字创建工作为抓手,围绕着红十字知识传播、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技能培训、红十字文化建设、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救灾帮困、预防艾滋病宣传等,努力实现人道主义教育和人文传统教育、卫生救护训练和学校安全教育、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社会责任教育、红十字主题活动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
截至2016年底,宝山全区共有红十字青少年会员约3.4万人,有121个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技校)建立了学校红十字会,有12所学校成为上海市红十字工作达标学校,其中1所为上海市红十字工作示范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