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工作是红十字会的传统业务和品牌工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上海市各级红十字会从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出发,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动员志愿者开展各种现场救护活动与群众性的救护知识培训,普及避险防病常识,受到市民的欢迎。
1993年以来,各级红十字会和广大红十字工作者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职责,积极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并使该项工作开展范围不断扩大,操作日臻规范。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先后列入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年—2009年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红十字会2003—2009年工作规划》。
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十五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制订了《中国红十字会2006年——2010年卫生救护培训工作规划》。
上海各级红十字会组织依据《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制定、实施上海市红十字会救护工作规划,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体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突出初级、群众、现场救护的特点,形成社会化、网络化、开放式的红十字救护工作格局。通过组织公众参加现场救护培训,提高自救互救意识和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的水平。以参与重大赛事和防灾救灾的志愿服务为抓手,健全红十字救护应急工作网络,提升红十字救护水平,当好政府在人道救助工作的助手。
救护培训基本情况
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加强社会公共安全建设”的目标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2006-2010年卫生救护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到2010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基础较好的城市,要达到每150——300人中有1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群众性初级急救培训人数达到当地人口总数的1%以上”的工作目标。
上海市红十字会抓住2010年世博会在本市召开的契机,为更好地迎接世博、服务世博,进一步提高市民在遇到自然灾害、意外伤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制定了2008年-201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完成1000名师资培训、10万名红十字救护员和100万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并建立19个红十字急救培训基地和221个红十字急救培训站的计划。项目主要以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避险逃生等内容为重点,完成3.5万名“红十字”救护员和35万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提高市民在遇到意外伤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推动构建群众性急救网络。
2008年初,市红十字会申报并获市政府批准,“完成3.5万名‘红十字’救护员和35万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被列入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当年培训救护员49666名,完成率为141.90%;培训普及人员386785名,完成率为110.51%,超额完成了2008年的任务。经过培训的上海消防官兵在“5.12”汶川大地震救援中,运用急救技能,从地震废墟中成功地抢救了23条生命;经过培训的上海铁路局工作人员运用急救技能,在列车上对8名患心脏病和外伤的旅客及时进行了紧急救护,使患者的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经过培训的普通市民运用急救技能,有的在建筑工地上遇到锐器扎入人体深部组织的伤者,果断采取截断锐器而没有拔出锐器的方法,成功地为伤者实施了现场初级急救;有的在火灾现场对窒息者成功实施了心肺复苏术;有的在旅游途中对心脏疾病突发,心跳呼吸停止者成功实施了现场初级急救。为医院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有效地挽救了生命,减少了伤残,深受市民群众的欢迎。
近年来,宝山区红十字会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做好本区救护培训工作。建立和推进了救护培训“五进”工作机制。“进学校”:通过与教育局沟通,联合发文,对卫生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及学生,分级分类按需开展救护培训,三年内做到全覆盖。“进机关”:结合区“三个中心”建设,与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在“窗口单位”开展现场初级救护培训,同时,在新进公务员、中青班等学习班中,增设了救护培训课程。“进企业”:各街镇对辖区内企业,尤其对建筑工地、工厂、钢铁企业等重点高风险单位和职业,开展针对性的救护知识培训。“进社区”:结合“博爱家园”创建工作,向社区居民家庭发放《市民安全救护手册》,三年内达到85%以上的家庭覆盖。“进公共场所”:与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协商,以顾村公园为试点,在区域内人流较大的公园、商场、公交站点配置红十字急救箱,指定专人,落实管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救护知识培训。在“五进”工作推进过程中,针对师资严重缺乏的问题,积极与卫生、教育等部门协调,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及卫生老师,组织师资培训,充实师资力量,新增了77名师资。2013-2015年,全区共完成救护员培训4254名,普及培训80868名。通过全面推进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增强了公众参与培训、开展自救互救的意识,提升了城市群众性抗灾、自救互救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